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广河县地处甘肃省中部,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南部,东与定西地区临洮县隔河相邻,北靠东乡族自治县,西接和政县,南连康乐县。总面积538平方公里。整个版图宛如一只奔兔。广河县居于陇西黄土高原,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,平均海拔1953米,最高的西南部大疙瘩,海拔2620米;最低的东部三甲集镇五户村,海拔1800米。境内除中部广通河谷冲积阶地地势平坦外,其余地区则丘陵密布,沟壑纵横。广河县属温带半干旱气候区,春夏温和,秋季凉爽,冬季寒冷干燥。年平均气温6.4C,最高气温32.6℃,最低气温一21,6℃。平均降水量493,5毫米,蒸发量1257毫米。全年无霜期142天左右,年平均日照2560小时,太阳总辐射量131.94千卡/平方厘米。